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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关于延期开学期间实施线上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2-10   点击数:

基础部各教研室、全体教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延期开学期间实施线上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保证延期开学也不停止教学,保证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和课程教学质量,现对

实施线上教学的有关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线上教学工作安排

1.线上教学时间

于原定新学期开课日224日起开展线上教学工作。原则上春季学期所有必修课、限选课要按照教务处已经安排好的课表时间如期开课,上学期末申报的公共任选课面授课程暂停开课。

2.线上教学方式的确定

任课老师可根据自己线上教学技能学习、培训情况和习惯,利用雨课堂、超星学习通、职教云或者其他网络教学平台,结合语音直播、视频直播、混合式教学等方式灵活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教学。教学方式应采用线上教学+辅导答疑形式,不能仅仅只要求学生自学。学校鼓励教师录制视频课程,以满足线上教学的需求。要在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的同时,力争做到与正常开学后教学计划和内容的衔接。

3.实验、实践教学

实验、实践教学内容适时推迟,根据学生返校时间另作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评建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通知》实施。

4.线上教学上课前准备工作

1)各教研室根据新学期教学任务将附件1中“教学方案统计表”于217日前汇总后报给周彬老师,由周彬老师统一报送教务处备案,因故不能如期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要注明其原因。

2)各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包括外聘、兼课教师)按照教务处发布的网络教学培训计划,提前学习、熟悉网络教学方式方法,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特点,至少拟定好2-3周线上教学计划,整理好与之配套的教学大纲、教学PPT、练习题(作业题/测验题)、电子教案、参考文献、授课视频等教学资料,及时上传网络辅助教学平台,为线上教学做好准备工作,并于219-223日进行线上教学测试。“直播”教学需准备好电脑、麦克风和摄像头。

3)教务处于217日至23日协同各教学单位将线上教学课程的安排、教师、学生等相关数据准确部署到网络教学平台中。某些类型的课程如需要学生进行选课,教务处将提前通知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进行配合。

4220日前各任课教师与班级辅导员联系,与学生组建教学群,以便及时传达教学通知、分发教学资料以及在线指导答疑。

5)各教研室或课程组安排一名老师担任线上教学平台学习组长,指导线上教学平台的使用,保证所有教师能够掌握基本线上教学平台的操作使用。

5.上报材料

1)各教研室安排课程组长、线上教学平台学习组组长,并填写统计表(见附件6),210日前报给周彬老师,系部备案。

2)各教研室于222日前将任课教师线上教学准备情况报给马明老师,系部备案,包括教学平台建设情况、教学文档是否齐全、任课教师是否掌握了线上教学技能、线上教学测试能否开展教学活动等,保证224日全体任课教师能够按照教学安排正常上课。

二、工作要求

1.制定教学方案 明确课程负责人

各教研室要组织好线上教学方案制定和实施,对新学期开设的线上课程明确课程负责人,只有一个教学班的课程主讲教师即为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组织做好课程具体教学实施方案(教学方案参考模板见附件2),组织整理、规范课程教学文档,组织本课程组成员共同建设课程。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

2.保证线上教学教学质量和授课时长

保证教学要求、教学标准、考核考试标准不降低。同一课程应实施统一考试,保证课程考核质量,平时成绩做到对所有学生的公平公正。

3.线上教学方式

教学方式应采用线上教学+辅导答疑或学生自学+辅导答疑形式,不能仅仅只要求学生自学。任课老师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师生互动,做好学生学习过程与过程考核的记录。

4.外聘、兼课老师的管理

各教研室加强对外聘、兼课老师管理,务必保证线上教学的顺利开展。

5.加强督导

各教研室主任要加强对线上教学及质量情况的检查。系部配合教务处做好教学督导工作,并对延期开学线上教学工作的各种量化及考核,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各教研室要将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部门进行反馈,并严格落实线上教学工作的安排,确保我校延期开学期间基础课线上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 延期开学期间教学方案统计表

附件2: 延期开学期间课堂教学班教学方案

附件3: 部分平台教师操作指南

附件4: 部分平台学生操作指南

附件5: 教育部和河北省在线课程平台

附件6: 基础部课程组长、线上教学平台学习组长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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